神學文學士:
為訓練已重生得救蒙上帝崇高呼召,決志一生專職福音工作者而設計的四年制課程。需修滿144學分。本系目的為培養國內外華人教會之牧會、宣教、教育等工人,並為繼續就讀研究所作準備。

學生資格:
(1) 有高中畢業證書 (2) 以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3) 有地方教會牧師、長老等三份推薦函
(4) 符合本院一般入學條件
課程設計:
一、共同必修:
四年制學士學位學生一般共同必修課程(課程要求59-62個學分)進修狀況
GENERAL
EDUCATION REQUIREMENTS FOR ALL BACCALAUREATE
STUDENTS (Total Major/Cognate Requirements=59-62units)
兩年制專修文憑學生一般共同必修課程(課程要求25-26個學分)進修狀況
GENERAL
EDUCATION REQUIREMENTS FOR ALL ASSOCIATE
STUDENTS (Total Major/Cognate Requirements=25-26un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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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課程(RELIGION
COURSES): 四年制—12學分•兩年制—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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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四年制—15∼16學分•兩年制—5∼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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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四年制—15∼16學分•兩年制—5∼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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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數學與電腦(SCIENCE
,METHMATIC,COMPUTER):四年制—4∼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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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學課程(HEALTH
SCIENCE):四年制—4學分•二年制—4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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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語文→英文(MODERN
LANGUAGE→ENGLISH):四年制—12學分•兩年制—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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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業技能(VOCATIONAL
SKILLS):四年制—6學分•兩年制—2學分 |
學生至畢業時,主修相關必修課程累積積點不得低於2.3,任何一科主修相關必修課程成績不得低於C,於計算累積積點時,凡有AU•NC•P•
S•W者不予計算,請參考章程30∼33頁中之說明四年制一般共同必修課程之要求。 |
二、主修及相關必修:
神學系神學文學士(B.A.)學位學生主修及相關必修(課程要求106個學分)進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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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聖經語言課程(BIBLICAL
AND LANGUAGE STUDIES):
I.聖經研究(Biblical):28學分 II.聖經語言課程(Language
Studies):9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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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歷史研究課程(THEOLOGICAL—HISTORICAL
STUDIES):1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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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養傳道研究課程(HISTORY
& PHILOSOPHY):36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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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必修課程:13學分 |
學生至畢業時,主修相關必修課程累積積點不得低於2.3,任何一科主修相關必修課程成績不得低於C,於計算累積積點時,凡有AU•NC•P•
S•W者不予計算,請參考章程87∼100頁中所列主修宗教哲學文學士學位之課程說明。 |

神學文學士獎學金:
(1) 一年級新生品學兼優者三名(含東南亞新生)
(2) 其他年級品學兼優者三名 (3) 獎學金包括學費和膳宿費用的四分之三
•畢業展望: 就業、從事教會傳道士、助理傳道士、聖經教員、醫院或學校院牧等福音事工。
宗教哲學文學士:
是為凡是對基督教及聖經之研究有興趣者而設計。提供由淺入深的宗教哲學課程。
•學生資格: (1) 有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
(2) 符合本院一般入學條件
進修深造:
至本院海內外姊妹神學院繼續從事或牧養之研究修讀碩士、博士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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