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室教務處學務處事務處財務部
教務處 } 入學須知 註冊學業規程 畢業要求與程序 科目編號 一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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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本院採行學期制,每學年分兩學期,每一學期為期十八週。
註冊手續:
已經正式獲准入學之學生,到達本學院時,院方將發給註冊表格,以及完整的註冊資料。


新生訓練:
學校為了協助新生適應學校的環境及生活,同時亦為要使教職員對學生的需要有更深的了解,乃在新學年開學的頭幾天,舉行新生訓練。雖然這項訓練相當密集,這只是其他許多全年中為了幫助學生適應學校的宗教、社交、經濟及學業生活的活動之一。


逾期註冊:
凡未在規定日期內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須繳交額外費用。學生在指定時間之後超過兩週註冊者,須獲得教務長批准方可進行註冊。如獲批准,該生所修課程份量亦可能酌量減少。學期開始第三週後,即不准註冊。


更換課程:
學生須負責按照已經註冊的課程計劃上課。未經註冊之學科,學生不得到課堂上課。


學生欲於註冊後更改所選課程時,須獲得教務長的書面核准,學生可向註冊處取得適合的表格,經任課教員及會計主任簽署後交回註冊處。開課三週後,不得再換課,只能退課。


申請換課者,如在開課一週內完成換課手續,不予收費。逾期每科須繳換課手續費新台幣壹佰伍拾元。


學生於註冊時未按教務處之安排及系主任之建議選課或任意更換課程,則有延遲畢業的可能性,學生當為延遲畢業負所有責任。

退 課:
在開學後三週內所退之課,成績存查表內不留記錄,三週後所退之課均獲成績記錄,最後之退課日為期末考前兩週。


個別科目:學生欲退某一科目,須向註冊處領取退換課表格,經由授課教師、系主任、教務長及會計主任簽字後,交回註冊處。


全部課程:學生若欲退掉全部課程或休學,必須向註冊處領取退課或
休學表格。須由(1)教務長 (2)系主任 (3)會計主任 (4)圖書館主任 (5)宿舍主任 (6)工作主管 (7)膳務主任 (8)院長,簽字後交回註冊處。

主修科系:
當學生被接受為正式生後,便應隨即選擇一個主修科系,日後他便應與他所屬科系之系主任緊密地商討研究他全部的學業計劃。


轉換科系:
假如學生要轉換科系,他必須向註冊處索取轉系申請表,然後取得各有關教職員之簽字,藉此表格使凡有關連之教職員,得知學生欲轉換科系的意願。繳交轉換科系費用伍佰元,並達到欲轉科系之轉系要求。為鼓勵學生就讀神學系,凡由其它科系轉入神學系就讀之學生,一律不收轉系費用伍佰元。學生轉換科系時,當有延遲畢業之心理準備,轉系學生得按該科系所開課程逐年修畢,教務處無義務作任何特別安排。



課量限制:
正式生最少得修12個學分,學生每學期課量以1618學分及1學分之健身法學分並加上半學分之工作教育學分為原則。中學成績特優或平均積點在3.00或以上的一年級新生,可獲准修讀19個學分。曾在本院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學生,平均積點在3.00或以上者,可經由教務長批准修讀,最多20個學分。凡超過20個學分得由該生之系主任推薦,且平均積點得在3.33以上,並無任何一科成績低於。一切特例均須經教務會議通過。正式生欲修少於12個學分者,必須獲得教務長之批准。


試 讀 生:
平均積點低於2.00(C等),獲准為試讀生者,只准修讀最多15個學分,健身法除外。


工讀時數:
學生辦理入學註冊時,可同時辦理工讀申請,並與總務長洽商所欲參與工作之部門及每週工作時數。所有工讀生對所任工作,應保持與對課業同樣的準時與遵守紀律之精神。


修習完全課量的學生,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每週20小時。學生學業成績優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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