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須知 Home > 註冊須知 註冊須知 本院採行學期制,每學年分兩學期,每學期分上下兩個學段,每學段為九週,其中有一週為實務週,每學期十九週。 註冊手續已經正式獲准入學之學生,到達本學院時,院方將發給註冊表格,以及完整的註冊資料。 新生訓練學校為了協助新生適應學校的環境及生活,同時亦為要使教職員對學生的需要有更深的瞭解,乃在新學年開學的頭幾天,舉行新生訓練。雖然這項訓練相當密集,這只是其他許多全年中為了幫助學生適應學校的宗教、社交、經濟及學業生活的活動之一。 逾期註冊凡未在規定日期內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須繳交額外費用。學生在指定時間之後超過兩週註冊者,須獲得教務長批准方可進行註冊。如獲批准,該生所修課程份量亦可能酌量減少。超過課程總時數之15%時,即不准註冊。 更換課程學生須負責按照已經註冊的課程計劃上課。未經註冊之學科,學生不得到課堂上課。學生於註冊後更改所選課程時,須獲得教務長及系主任的書面核准,學生可向註冊室取得適合的表格,經任課教員及會計主任簽署後交回註冊室。開課超過課程總時數之15%時,不得再換課,只能退課。申請換課者,如在註冊後一週內完成換課手續,不予收費。逾期每次須繳換課手續費新臺幣250元。學生於註冊時未按教務處之安排及系主任之建議選課或任意更換課程,則有延遲畢業的可能性,學生當為延遲畢業負所有責任。 退課在退課日期前一天完成手續者,成績存查表內不留記錄。最後之退課日為期末考前兩週。 個別科目退課學生欲退某一科目,須向註冊室領取退換課表格,經由授課教師、系主任、教務長及會計主任簽字後,交回註冊室。 全部課程退課學生若欲退掉全部課程或休學,必須向教務處領取休學申請表。須由相關處室簽字後交回註冊室。